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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首都环境治理力度刻不容缓

1998-03-23 来源:光明日报 章诒学 我有话说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在环境治理方面理应居全国之先。可事实上与先进的兄弟省市相比,北京落后了。试举例说明:

(1)大气环境:北京的能源基本属于燃煤能源结构,且燃料气化率太低,因此成千上万家住户、餐馆用的小煤炉,企事业单位采暖、供水小锅炉、工业企业大锅炉排放的煤烟尘及其他排放物成为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在冬季采暖期,约占大气污染构成的60%以上。

北京的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1997年已达120多万辆,汽车尾气排放的多环芳烃(致癌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成为北京空气的第二大污染源。

此外,北京的林木覆盖率还不高,地面扬尘也是大气的重要污染源。

(2)水源水质:北京缺河少湖,仅有的一些河流和湖池也大都成了污水排放渠道。例如凉水河、南护城河、通惠河等,80多个污水出口每天排放240万吨污水,其中大部分处理不合标准。加上每年500万吨粪便和堆放的固体垃圾,最终都变为水的主要污染源,导致水质越来越差。

(3)固体废弃物:由于处理率低,日产万吨以上的垃圾、粪便和大量处置不当的工业、农业、建筑废弃物,除使人直观感觉市容、环境卫生状况极差以外,更为严重的是滋生细菌,传播疾病。例如我国寄生虫感染率高达46%,其主要根源就是粪便未经处理。

环境问题更让人担忧的是治理乏力。例如,为减少煤烟尘污染大气的集中联片供热工程进展太慢;对大气环境构成威胁的重要污染源,首钢的有害气体排放治理尚未到位;防治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的过滤器大多是虚晃一招,过了验车关就不起作用了;对固体垃圾的处理能力只有20%左右;环卫部门管的7千座公厕,有5千多座不通下水,吸粪车抽完只能往外一拉一倒,按卫生标准可以说几乎未做任何处理,病原体都在其内;4座污水处理厂只能处理日产污水的22%,况且超标几十倍的重金属如汞、铬、铜、铝等的污染尚不能处理;虽说有“谁污染,谁治理”的规定,但很多制板、印染、皮革、电镀等行业企业规模小,设备陈旧,效益低,无钱治理,也只好听之任之;尤其不重视企业内部环境污染导致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例如北京有1万多矽肺病患者,年均死亡174人,耗费1.4亿元,搞污染治理却没钱;至于建筑工地、冷却塔风机等产生的噪声污染,治理力度就更小了。

一项统计调查表明,对北京目前环境状况表示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占被调查人数的90%,而很不满意的占1/3左右。

国家已出台了有关大气、水源、噪声的法规,但由于没有实施细则,而无法落实。北京的地方法规建设步伐也比较缓慢,由于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单位、个人随意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很少受到制裁。

面对首都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状况,我们提出几条不成熟的建议:

1.希望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尽快制定有关的地方法规或已有法规的实施细则,以加大依法进行环境治理的力度。

2.为加强对环境整治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能,建议将原属建设部系统、环保系统、首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分管的与城市环境卫生相关的职能统一划归首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委员会,以加强综合协调治理和联合执法的能力。对污染严重的企业,下决心关闭或停产治理,不达标不能生产。

3.建议实施“细胞”工程,即将环境整治的职责权力赋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家委会,使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居民区、每条街道,都承担环境保护、治理、监督的责任,使原有的门前三包向更高阶段发展。建议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个人、单位、街道所应承担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监督的责任、义务、权力,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4.首都的卫生状况从1990年以来,在直辖市中,排名已靠后。建议北京市设定1998年争直辖市排名第一,1999年创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并且在市民、学生、外来人口中加强关于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观念、环保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环保法制观念。为加强环保意识和群众监督,建议通过电视、报纸、广告等形式发布空气污染指数等有关环境的数值预报。

5.环境污染的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巨大财力投入,光靠政府是不够的,还要通过市场机制来拓宽筹资渠道。建议设立首都环境保护与治理基金,在政府最初的启动资金基础上,利用合理的环保税收、国内外捐助、基金增值经营来不断扩大基金数额,投入环境保护与治理事业。

我们希望将一个清洁卫生、文明美丽的首都带入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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